----------------------------------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3日扶余市三岔河镇于下午发布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3日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扶余市三岔河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LZXZB201808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704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扶余市三岔河镇 地址:扶余市三岔河镇 联系方式:吴工 0431-81870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工 0431-818704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201808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由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80719】-011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59.60%、其他40.40%,招标人为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扶余市三岔河镇半号村等3个村新农村建设项目 一标段:三岔河镇半号村排水沟工程 JLZXZB20180809-001 二标段:三井子镇永久村水泥路工程 JLZXZB20180809-002 三标段:新源镇东太平村水泥路工程 JLZXZB20180809-00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其他资金 预算金额:2113996.00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扶余市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10月15日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的企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良好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 日至 2018 年8月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5:3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文件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联 系 人:吴工 张工 电 话:0431-81870405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420022320920031865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的企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3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良好证明文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手续。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39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9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 日至 2018 年8月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5:3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文件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来源:吉林扶余市三岔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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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扶余 项目 工程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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