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29日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襄阳市白云路工程子项:襄南大道-富春路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8月29日
襄阳市白云路工程子项:襄南大道-富春路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白云路工程子项:襄南大道-富春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1881.12万元 | 建设施工地点 | 襄阳市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 开 工 日 期 | 2018年10月 | 工期 | 120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依法取得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两年(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襄阳市城区内有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进口(或合资)4000型及以上大型沥青拌和站和可一次性摊铺12.5米及以上宽度的进口沥青摊铺机[购置发票原件或租赁合同(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单位的购置设备的发票原件, 租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3.2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用户名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 8 月 30 日9:00至2018年 9 月 5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湖北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襄阳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大楼1508-1510 联系电话 : 0710-3234772 联 系 人 : 王超 2018年 8 月 29 日
来源:湖北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襄阳 招标 工程 项目 施工
上一篇: 2018年08月29日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下午发布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辉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三次招标公告8月29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湖北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