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30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于下午发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路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30日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HZC(YZ)2018-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勇 项目联系电话:13998706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刘志勇、139987067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0427-2875330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3.服务内容:邮路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地点:盘锦市内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经营本项目的资格,并在工商登记中应具备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2)须具有运输经营资质。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代码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5、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6、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和购买 (一)招标文件购买: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2018年09月05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运输经营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二)发售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价格: 1、时间:2018年08月30日—2018年09月05日截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盘锦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5#601) 3、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来源:辽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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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盘锦 中标 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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