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07日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灵寿县南岸村100K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公告9月7日 |
| 时间:2018-09-07 09: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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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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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07日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灵寿县南岸村100K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公告9月7日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南岸村100K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9900020002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323045732 采购人: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5227177652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方大科技园4-1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31866188 预算金额:5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2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是光伏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5、未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若联合体参加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2.资质证书;3. 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声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未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7.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来源:河北灵寿县南燕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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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安全生产 灵寿县 施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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