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1日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11日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SP201809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 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双辽木斯蒙古族乡 联系方式:戴乡长 138434355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 工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201809051 一、项目条件 根据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831]-0112号,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围墙工程。 2.2 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围墙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双辽市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金宝村。 2.4 施工工期:2018年10月 11 日-2018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3.3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要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接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双辽木斯蒙古族乡 联系人: 戴乡长 电 话:138434355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田 工 电 话:0431-88520058 邮编:130000 电子信箱:1064814617@qq.com 行号:308241000194 帐号:431900842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名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722355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3:46 至 2018年09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那木斯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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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朝阳区 双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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