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9月12日兴安县农业局于上午发布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GLZC2018-G2-11419-GXDH)施工招标公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安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18-G2-11419-GXD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阳志文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安县农业局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0773-6212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阳志文 0773-2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兴安县境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渠道、堰坝及道路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A分标):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2032301.00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标段(B分标):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2077334.00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标段(C分标):广西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兴安县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采购预算金额2029610.00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质量管理人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3.92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7:22 至 2018年09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08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一标段(A分标):2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二标段(B分标):2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三标段(C分标):20000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08日0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 7.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2206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安县农业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773-6212616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39号 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阳志文电话/传真:0773-2858333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来源:广西兴安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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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项目 招标 粮食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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