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永桂村道路修建工程项目-(上午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14日
本招标项目:永桂村道路修建工程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概况及内容:秀英区长流镇永桂村道路修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工程建设地点:秀英区长流镇永桂村,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秀英区长流镇永桂村道路修建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公司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公司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 (4)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 9月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室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 月30日时分,地点: 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栋2楼C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聚政采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口市龙昆南路73号昌乐园6幢2楼C 联系人:吴工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5103646769 电 话: 0898-66777136
来源:海南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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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谈判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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