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农林中心智能大棚农业设施及设备等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提供三证合一的具有设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2、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原件扫描件;3.3、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5、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8年6月份或2018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资料;3.6、本项目投标单位只允许报其中的一个包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林中心智能大棚农业设施及设备等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13-23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8-8-ZB-184) 3、预算编号:20-18-z8659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林中心智能大棚农业设施、设备等采购项目 5、交付地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5838444.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838444.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8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3.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3.2、提供三证合一的具有设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3、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原件扫描件;3.4、投标单位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扫描件。 3.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6、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8年6月份或2018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资料;(以上资料请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8 15:00:00至2018-09-26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携带公告中要求的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 年9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之前至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进行资格审核,检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500元,逾期不予办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09 13: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自定))注:需盖法定代表人章,签字无效。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3)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密封的投标文件5)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崇明区竖新镇竖新北路188号 |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96弄3号601室 | | | 邮编:202157 | 邮编:202150 | | | 联系人:陆老师 | 联系人:秦莉 | | | 电话:59484358-8022 | 电话:13916331899 | | | 传真:59484358-8022 | 传真:64641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