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 在本市有固定经营、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3) 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其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合投标价格优惠比例为2%。4、中小型企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807-12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8-221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采购预算:总投资:18560000元。3、项目主要内容:在苏州河一期慢行系统工作的基础上向东延伸1.9km到曹杨路桥(东延伸段),完成长宁区苏州河沿线9.8km的绿道贯通和景观优化提升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延伸段(凯旋路桥至曹杨路桥),主要内容有彩色沥青步道、芝麻灰花岗岩、市政道路翻新、防汛墙装饰等。4、建设周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5、采购内容: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及设计前期工作、施工服务 5、交付地址:长宁区长宁路599号 6、交付日期:按照甲方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19160000.00元(国库资金:191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1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③资质证书(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④联合体协议原件(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16 17:00:00至2018-08-2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接受现场审核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2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7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商务标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 份;技术标(设计文本) 5 份,采用A3文本,技术标(施工)5份,采用A4文本,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时所使用的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携带好电脑(尽量自备网络)及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长宁路599号515室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 | | 邮编:200050 | 邮编:200023 | | | 联系人:李志斌 | 联系人:戴欣怡 | | | 电话:22050515 | 电话:63353221 | | | 传真:22050515 | 传真:021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