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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9月26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明沟排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9月26日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明沟排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明沟排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WS-2018ZB-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成玉 项目联系电话:13756408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金成玉 13756408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胜舜 14782042640 代理机构地址: 1478204264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明沟排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S-2018ZB-0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平湖街道林家村明沟排水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矩形石砌边沟654.335米、梯形石砌边沟391.732米、入户处设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建盖板涵1座,石砌路堤护坡68.705米、浆砌石护岸长2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43.084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相关业绩。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6日至2018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金成玉 电 话:137564089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联系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2018年09月26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相关业绩。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平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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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平湖 施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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