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第一次)选课走班教室智能电子班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9月2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选课走班教室智能电子班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委托,拟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选课走班教室智能电子班牌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