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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设备招标
公告-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设备招标
招标人: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杞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600t/d,配置1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机械旋转喷
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杞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及辅助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
和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制造商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近五年国内具有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台套烟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业绩(单炉垃圾处理量须≥600吨/日,需提供销售业
绩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11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营业执照;
(4)制造商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具有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台套烟气净化设备的销售业绩(单炉垃圾处理量须≥600吨/日
,需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如需邮寄购买,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开信息及邮寄地址。
2.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3. 标前答疑:不组织标前答疑。
4. 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8339209323
邮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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