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10月]大通县林业项目(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10月26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大通县林业项目(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拟对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18年大通县林业项目(车辆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大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720177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