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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竞(2018)争性谈判公告12月2日

时间:2018-12-02 15: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8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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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竞(2018)争性谈判公告12月2日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

项目编号:QXQZC2018J206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曼荣、潘娓娓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169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

联系方式:刘工,0771-43020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曼荣、潘娓娓 0771-551692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经营业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0:00 至 2018年12月05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曼荣、潘娓娓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1692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0:00 至 2018年12月05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项目编号:QXQZC2018J20661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工程,主路线起点位于刘圩镇那烈村,终点至那度村坛覃坡,总路线全长2.1km,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具体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竞标范围:刘圩镇那烈村至那度村坛覃坡道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7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竞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经营业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5日。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5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九、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谈判保证金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到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谈判保证金。竞标人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581296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谈判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标,否则竞标无效。

十、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8年12月07日9时3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本次项目于2018年12月07日9时30分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十三、 联系人事项

1、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71-4302040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B座28楼2803室

项目联系人:苏曼荣、潘娓娓   

联系电话/传真:0771-5516926

3、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

联系电话:0771-5826232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2日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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