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3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2月3日
一、 招标项目编号: JHCG2018007C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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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 | 1 | 3750000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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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8-11-30 至 2018-12-26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3.标书售价(元): 免费下载。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2-27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政府采购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8-12-27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2室政府采购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不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十一、 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祝增银 联系电话: 0579-83187200 传真: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403 2、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环保局 联系电话: 13750987063 传真: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8号西辅楼3号楼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9-82468735 传真: 0579-82465785 地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附件信息: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doc
来源:浙江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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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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