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8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8日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F0118QY04ZC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沿江一路3号 联系方式:蔡小姐,0763-3933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0763-3813002-2422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清远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自助办税终端设备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人民币90万元 |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1.4.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3813002@163.com),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账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6、07、08之一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来源:广东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上一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11月)分类处理设备(含配套运维服务)采购GLZC2018-J1-00761-GXYL竞标公告12月8日
下一篇: 百色市右江区鑫源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右江区老乡家园-迎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镇A1地块仓储物流园A(首次)18#扶贫生产车间(楼地面部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8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