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高一级公路客车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04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高一级公路客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540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高一级公路客车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14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0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大客车 | 1 | 宁波迈捷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52000.00 | | 2 | 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大客车 | 1 | 宁波迈捷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32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交通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松兰山旅游度假区/13968379788
中标供应商: 宁波迈捷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通达路45号 |
| 六、采购文件: | 2017-540G_201814161021.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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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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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017-540G_20181416944.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