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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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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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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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7-988-1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2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1月5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办公设备 | 山东鑫恒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99号宝鼎花园1号楼403 | 57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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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1包:李志伟、王善宗、周晓波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1包:山东鑫恒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5.7、87.0、91.0)、山东众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9.92、61.22、63.22)、潍坊市昊天恒泰网络工程有限公司(61.68、64.98、65.98)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人:李志伟(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方式:818906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代理机构: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济南市(州)高新县(区、市)舜华街道(路、乡、镇)2000号(村)舜泰广场8号楼1-2202室 |
| 联系人:王丹 |
| 联系方式:15953629555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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