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信息化建设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信息化建设采购 二、项目编号:ZGXGK20177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8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5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检务督察信息化建设采购 | 山东灵创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1-2203D | 870000.00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军、程震、李良明、刘金生、靳宁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09号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0533)3591365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 联系人:宗先生 李女士 联系方式:(0533)6079018、13370675931 发布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