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淄博高新区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及监控中心维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高新区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及监控中心维护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GXDY20171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5日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淄博高新区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及监控中心维护采购项目 | 淄博崇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99号汇金大厦 | 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小写:190000.00元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辉、吴鹏、隽晓生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管理处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4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33-667394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511B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533-2863998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 布 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