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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8)古城镇高路试点村)中标公告1月9日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古城镇高路试点村)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287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287号 项目名称: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古城镇高路试点村) 项目联系人:聂工 联系方式:0774-78833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欧先生;0774-771701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范围:2017年富川瑶族自治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古城镇高路试点村)工程,建设内容为古城镇高路试点村的旅游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相结合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聂工,0774-78833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09日 总中标金额:190.6351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东开发区(摩托车城附近) | 190.635148 |
评审专家名单: 欧志吉、张建荣 、杨红玲、林声海、蒋名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建设地点:富川县古城镇高路村。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191万元。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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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富川瑶族自治县 招标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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