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由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长兴岛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171204-0348,预算编号:20-17-z85964,项目总金额:29100000.00)采购项目,于2017-12-18 09:3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2018-01-10 13:00:00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评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信息: 包为“长兴岛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港西镇新引村5队,中标金额:29068311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长兴岛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项目,3年服务,单价:9689437元/年,合计:29068311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 黄鹤军,黄仁华,顾美夏,林大元,顾育新,周海燕,陆卫亚 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备注: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 采购人:县环卫所 | 代理机构: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 |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高岛路1333弄24号301室 | | | 邮编:202150 | 邮编:202150 | | | 联系人:黄鹤军 | 联系人:张辉 | | | 电话:59623007-203 | 电话:13817112217 | | | 传真:59623007-203 | 传真:021-33803325 | 包为“长兴岛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港西镇新引村5队,中标金额:29068311元@@@-26aa2b24.15396cb01c0.-7e60:上海市政府采购网@@@271a7639.158668d7a33.-7ff5:20-17-z85964@@@-26aa2b24.15396cb01c0.-7e18:县环卫所@@@-26aa2b24.15396cb01c0.-7e17: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38号B楼@@@-26aa2b24.15396cb01c0.-7e16:202150@@@-26aa2b24.15396cb01c0.-7e15:黄鹤军@@@-26aa2b24.15396cb01c0.-7e14:59623007-203@@@-32ecb410.158621b7f40.-7ff5:59623007-203@@@-26aa2b24.15396cb01c0.-7e64: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aa2b24.15396cb01c0.-7e64: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aa2b24.15396cb01c0.-7e64:上海首絮维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aa2b24.15396cb01c0.-7e20: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高岛路1333弄24号301室@@@-26aa2b24.15396cb01c0.-7e1d:202150@@@-26aa2b24.15396cb01c0.-7e1c:张辉@@@-32ecb410.158621b7f40.-7ff4:021-33803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