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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六安市国土资源局“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下午发布)建设项目(硬件包)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月10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六安市国土资源局“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硬件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LACGZX-H2017449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月10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大国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5998000.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 徐科 叶胜 徐华丽 戴志娟 周晓静 招标(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翁主任 联系方式:0564- 3908836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赵静 联系电话:0564-515091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者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0日
来源:安徽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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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安徽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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