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应急电源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7201700032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 |
| 代理机构 | 筠连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女士 周先生,0831-772048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纪委 |
| 采购人地址 | 筠连县老筠中县政府大院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90946865 |
| 项目联系人 | 邓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0946865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11 15:30 |
| 项目包个数 | 4 |
| 开标时间 | 2018-01-10 11:00 |
| 中标日期 | 2018-01-10 17: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2-20 09: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273592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发电机组;规格型号:裕兴 YX9768D-1;数量:1;单价:273592元;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质保期限至少须为 3 年,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质量出现问题时,中标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华英旭瑞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办共耕社区八组79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程学海;中标金额:273592.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第1包:刘老师、邓老师、吴老师、周老师、邓老师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第1包:刘老师、邓老师、吴老师、周老师、邓老师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第2、3、4包流标。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678a110160717f3657194c.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C38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