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2201700075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833-2691455;18111080273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民政局 |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77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3-2409150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691455;1811108027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12 14: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1-11 13:00 |
| 中标日期 | 2018-01-12 14: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2-15 17:21 |
| 总中标金额(元) | 9893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救灾帐篷等;规格型号:鑫宏威12㎡单帐篷等;数量:1;单价:9893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博润格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2号嘉谊大厦10层25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林建波;中标金额:9893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忠和、邓刚、张浩、丁福友、周伦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刘忠和、邓刚、张浩、丁福友、周伦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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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无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F5232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本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