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和平县环境保护(上午公告)局)(和平县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重招))预中标公告1月15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和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8年1月3 日就和平县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重招)(441624-201711-128001-0004)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PPP项目编号 :441624-201711-128001-0004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PPP项目名称 :和平县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重招)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法人代表:庄智严&毕然&陈建辉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5号之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10室&河源市建设大道17号。 五、预中标、成交标的名称:和平县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重招)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六、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2 日止。 七、联系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于先生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0762-563169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
| 联系人:洪映芳 | 联系电话:0755-83500622 |
| 传真:0755-83197011 | 邮编:518000 |
| (三)采购人: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 |
| (四)财政部门:和平县财政局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 |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62-5687856 |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来源:广东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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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和平县 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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