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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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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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7000432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12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7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数量:2套 | 青岛昕瑞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海岸路2号7-1-1801 | 8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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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规格型号:iCE3500/数量:2套/单价:440000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7包:景桂文、董运勤、唐德宏、李珊、贾怀锋、刘秀梅、王亮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7包:青岛昕瑞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78.0、81.0、81.0、81.0、82.0、83.0、85.0)、青岛鑫海恒业科学仪器有限公司(67.44、67.44、69.44、70.44、70.44、72.44、78.44)、青岛诚业工贸有限公司(72.91、73.91、73.91、74.91、74.91、78.91、78.91)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隆德路7号 |
| 联系人:王亮 |
| 联系方式:0532-58759157 |
| 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县(区、市)山东路街道(路、乡、镇)177号(村)鲁邦广场A座306室 |
| 联系人:李宁 |
| 联系方式:0532-85727257、15866823917 |
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定稿2017.12.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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