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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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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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7000432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12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液相色谱高分辨轨道阱质谱仪,数量:1套 | 青岛昕瑞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海岸路2号7-1-1801 | 399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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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液相色谱高分辨轨道阱质谱仪/规格型号:QExactiveFocus/数量:1套/单价:3995000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景桂文、董运勤、唐德宏、李珊、贾怀锋、刘秀梅、王亮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青岛昕瑞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75.89、77.89、78.89、78.89、78.89、80.89、81.89)、青岛贝诺贸易有限公司(58.0、61.0、61.0、63.0、63.0、64.0、64.5)、建发(北京)有限公司(64.86、65.86、66.86、66.86、67.86、68.86、70.36)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隆德路7号 |
| 联系人:王亮 |
| 联系方式:0532-58759157 |
| 2.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县(区、市)山东路街道(路、乡、镇)177号(村)鲁邦广场A座306室 |
| 联系人:李宁 |
| 联系方式:0532-85727257、15866823917 |
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定稿2017.12.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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