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G316河谷汉江(一月)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示1月18日
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 XYZB-GCJS2017-39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4日 四、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结果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 | 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襄阳市襄城区环山路11号 | 建设期(年) | 3.5年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以批复工期为准) | 收费期(年) | 30年 (自收费许可文件批准的起始收费日期起计,以省政府批复为准) | 甲方给予项目的政府投资补助,为无偿补助,拟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在建设期投入,共计人民币: | 肆亿伍仟万元整(?450000000.00元)。中央车购税最终额度以交通运输部出具的资金安排确认函上的数额为准。 | 通行费收费收入与工可预测通行费收费收入比例值(%) | 98%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家清、閤海峰、怀华勇、姜德春、李成宝、李辉、张丽 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方顺序: 排序 | 社会资本名称 | 1 |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2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3 |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
九、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社会资本方: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方,谈判主要内容详见: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合同之一《投资协议》谈判备忘录。 谈判地点: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三楼一号会议室; 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谈判人员参会成员:老河口市、谷城县合同谈判小组成员及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代表; 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汪达志、班小季、范炜、陈玉林、郑志亭、王新宇、王文平、徐江峰、熊振杰 十、预中标公告公示期: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老河口市大桥路127号 联系人:聂俊 电话:1397205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海润名都C区1单元2304室 联 系 人:叶斌 电 话:0710-3333075 发布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 1月18日 附: 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 《投资协议》谈判备忘录 谈判地点: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三楼一号会议室 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 谈判人员:老河口市、谷城县合同谈判小组成员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项目开评标,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本次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的规定,老河口市人民政府、谷城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谈判小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谈判确认。经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一致同意修改的内容: (见下页) 序号 | 合同编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1.3 | 甲方给予项目的政府投资补助,为无偿补助,拟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在建设期投入,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在建设期投入,中央车购税最终额度以交通运输部出具的资金安排确认函上的数额为准,不足部分由老河口市、谷城县财政按1:1分担补足。甲方应按照项目公司编制的项目投资计划,按同比例配置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不得抽回。 | 甲方给予项目的政府投资补助,为无偿补助,拟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在建设期投入,共计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万元整(?450000000.00元)。中央车购税最终额度以交通运输部出具的资金安排确认函上的数额为准,在明确差额后,不足部分由老河口市、谷城县财政按1:1分担补足,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人大决议。若建设期不能按期到位,由老河口市、谷城县财政先行垫付。甲方应按照项目公司编制的项目投资计划,按同比例配置政府投资补助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不得抽回。 | 2 | 2.2 |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报请甲方同意后在老河口市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并在谷城县注册分公司,依法缴纳属地范围内的税收。 |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报请甲方同意后在老河口市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并在谷城县注册分公司,依法缴纳属地范围内的税收。 | 3 | 2.2-(1) |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需经甲方批准。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分4期实缴到位:2017年12月30日前到位10%、2018年6月30日前到位40%、2019年6月30日前到位30%、2020年6月30日前到位20%。 |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需经甲方批准。 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分4期到位:2018年6月30日前到位10%、2019年6月30日前到位30%、2020年6月30日前到位30%,剩余部分在交工验收前实缴到位。 | 4 | 2.2-(3) | 项目公司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项目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本协议和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项目公司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项目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 5 | 2.4 | 乙方将出资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作为本项目资本金。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按项目中标方案注入。乙方承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或其他拆借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项目公司筹措应由乙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 | 乙方将出资人民币(大写)贰亿玖仟陆佰壹拾玖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296194750.00元)作为本项目资本金。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注入。乙方承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或其他拆借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项目公司筹措应由乙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 | 6 | 2.5 | 项目负债性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项目公司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和政府投资补助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如果项目公司无法按项目进度筹集,乙方有义务作为担保人筹措相应的建设资金。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按工程进度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账。 | 项目负债性资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亿叁仟捌佰伍拾捌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438584250.00元),项目公司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和政府投资补助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如果项目公司无法按项目进度筹集,乙方有义务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支持。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按工程进度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账。 | 7 | 2.6 |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总投资增加的,由项目公司承担。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乙方有义务作为担保人筹措相应的项目资金。 | 在项目建设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总投资增加的,在特许权协议中进行约定。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乙方有义务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支持。 | 8 | 2.10 | 如项目公司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义务进行融资或注资;在项目公司盈利前,乙方不得从项目公司提取任何费用;如项目公司破产,乙方应依法负责项目公司经济纠纷的解决。在本项目建设期内,如乙方发生被接管、破产等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根据特许权协议收回本项目。 | 如项目公司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按股比进行融资或注资;在项目公司盈利前,乙方不得从项目公司提取任何费用;如项目公司破产,乙方应依法负责项目公司经济纠纷的解决。在本项目建设期内,如乙方发生被接管、破产等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根据特许权协议收回本项目。 | 9 | 2.11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已为本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监理、土地预审、专项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PPP 项目咨询(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及核准等,乙方应对甲方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认可,并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由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已为本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监理、土地预审、专项评估(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PPP 项目咨询(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及核准等,乙方应对甲方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认可,并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在估算投资范围内的由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超出估算投资范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 10 | 2.12 | 乙方应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并应确保项目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运营期履约担保,与甲方签订《特许权协议》,用以约束本项目在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中甲方和项目公司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项目公司未与甲方签订《特许权协议》前不得行使对本项目的任何权利。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特许权协议》后,乙方应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乙方应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并应确保项目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运营期履约担保,与甲方签订《特许权协议》,用以约束本项目在建设、运营、移交全过程中甲方和项目公司的各项权利与义务。项目公司未与甲方签订《特许权协议》前不得行使对本项目的任何权利。 | 11 | 2.15 | 乙方如为项目投标联合体或联合投资,则乙方投标或投资联合体应将其联合体协议或合作协议交甲方备案,且乙方联合体应共同并连带地承担本项目下的义务和责任。 | 乙方如为项目投标联合体或联合投资,则乙方投标或投资联合体应将其联合体协议或合作协议交甲方备案。 | 12 | 4 |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前,应向甲方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乙方履约担保可选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金额为乙方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10%,金额为人民币 元。若采用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并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甲方批准的其他格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履约担保。 |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前,应向甲方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乙方履约担保可选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金额为乙方项目资本金出资额的1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玖佰陆拾壹万玖仟肆佰柒拾伍元整(?29619475.00元)。若采用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具有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的银行开具,并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甲方批准的其他格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履约担保。 | 13 | 5.1 |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预算金额为准)。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百[100%]。乙方以现金出资。 | 本项目的估算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亿捌仟肆佰柒拾柒万玖仟元 (?1184779000.00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乙方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百[100%]。乙方以现金出资。 | 14 | 6.1 | 如在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项目公司仍未注册成立,或虽已注册成立但经指定期限内改正仍不满足本协议的要求,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投资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 如在本协议签订后120日内,项目公司仍未注册成立,或虽已注册成立但经指定期限内改正仍不满足本协议的要求,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投资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 | 15 | 6.4 | 如因建设程序、国家经济政策影响,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期开工或交工。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延期 60 天仍没有开工,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投资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由于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实际建设期超过本协议约定,延长的建设期将相应抵扣收费期。 | 如因建设程序、国家经济政策影响,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期开工或交工。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每延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开工令日期延期60天仍没有开工,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其投资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如甲方原因导致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同等违约金。由于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实际建设期超过本协议约定,延长的建设期将相应抵扣收费期。 | 16 | 8 |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提交向约定的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或对其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 17 | 9.1 |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 与本项目相关联的接线工程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
二、 谈判确定的其他事项: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社会资本: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的预中标社会资本方。 经双方共同确认,截止本备忘录签订日,双方已完成G316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合同最终签署前的其他未决事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完善;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再由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 特此备忘! 各方签署 老河口市、谷城县联合谈判小组成员: 汪达志、班小季、范炜、陈玉林、郑志亭、王新宇、王文平、徐江峰、熊振杰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代表: 王光、杜冠超、许建革、李曦辉、解亚东、于现峰、杜向南、陶美祥、童方青、程娟
来源:湖北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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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中标 工程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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