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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化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2018)中标公告1月19日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通化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HZB-2017-11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HZB-2017-116 项目名称:通化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孙佳汐 联系方式:186843522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通化县境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锰185435739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告原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佳汐 1868435221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18日 总中标金额:442.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长春市赛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临河街5445号圣豪国际会商701室 | 244.900000 | | 2 | 长春市升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 2522号至通尚都B座610室 | 198.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荣会、赵淑范、崔仲、张树宝、刘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告原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通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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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临河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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