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窗帘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2201700029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
| 代理机构 |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阳区凤凰路南城派出所旁101号(申万宏源证券公司楼上)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830-312385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82771201 |
| 项目联系人 | 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3123850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19 16: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1-19 09:30 |
| 中标日期 | 2018-01-19 16:1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2-26 16: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250243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窗帘;规格型号:有关项目的中标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等明细信息可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结果公告”栏目查看或“成交商品查询”查看。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数量:1;单价:250243元;服务要求:有关项目的中标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等明细信息可登陆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结果公告”栏目查看或“成交商品查询”查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鼎尚特奈遮阳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供应商联系方式:马女士;中标金额:250243.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1、资格审查小组(采购人代表3人):刘小萍、周正书、詹雪梅2、评标委员会:1)评审专家:赵永辉、邓大平、周旋、华启尧2)采购人代表:杨涛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1、资格审查小组(采购人代表3人):刘小萍、周正书、詹雪梅2、评标委员会:1)评审专家:赵永辉、邓大平、周旋、华启尧2)采购人代表:杨涛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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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10829e016034d7769d4947.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F523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无。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