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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中(2018)标公告1月22日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项目(项目编号:20171232-CG01-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71232-CG01-C 项目名称: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431-811870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先生0431-811870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71232-CG01-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局以长德财采[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采购内容: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干调类、水产类、米、面(粉)类、食用油、肉类、水果类、蛋糕、饮品类等。 2.4 供货期: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5 采购预算:210万元。 2.6 供货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本次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内的。 3.3 供应商须具有近期食品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3.4 供应商在吉林省内有办公场所和配送(生产)场地,且卫生状况优良;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信用信息记录良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 3.8 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 2018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食品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在吉林省内的办公场所和配送(生产)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1楼1109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31-81187061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姚萍、王丹婷 电话: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监管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采购办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萍、王丹婷0431-85832429人工转81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姜欣副食批发店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null | 0.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吴禾佳、梁铁斌、李华、张智磊、赵伟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单位选择;采购内容: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干调类、水产类、米、面(粉)类、食用油、肉类、水果类、蛋糕、饮品类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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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招标 项目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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