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天勤竞谈(货物)2017-005 |
| 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民族中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0.1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0.02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2日 |
| 评标日期2018/01/22 11:59 |
| 定标日期2018/01/22 11:47 |
| 各包要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单位:青海久可商贸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金额:40.02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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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文汇路金座B区晟锦华府1号楼2单元2141室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师玉宝(组长)、王跃忠、仁青加(采购单位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达日县教育局仁青加18797386067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0971-520387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果洛州达日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