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依据湖北省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宜高财发【2017】6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于2018年01月17日就2017-2019年度东山园区发展大道标段(第一标段)环卫服务招标(第2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2017-2019年度东山园区发展大道标段(第一标段)环卫服务招标(第2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YCZ0139-201701-01F(2) 三、采购预算:503.93万元 四、采购内容:2017年至2019年东山园区(发展大道)道路冲洗、机扫、洗扫、洒水、保洁作业,野广告清理,人工清扫、沿街居民垃圾清理、垃圾清运、积水清理、绿化带保洁、垃圾容器保洁、临街垃圾巡回收集作业、应急抢险等。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湖北政府采购网、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18年01月22日 六、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01月17日 评审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9楼901室(城东大道2号) 评标委员会:张安杰、余艳琴、马万顺、杨鹏、李翎 七、中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