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下午公告)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月22日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13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进行开标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评审,经评委推荐,采购单位认可。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自然能水光互补防冻结水泵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CZFCG201800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预算:30万元 采购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泽全 联系电话:15096900891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剑川县剑阳大街中段 联系人:段建国 联系电话:0872-4752258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推荐成交商:淼汇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成交价:297000.00元 成交单位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1703室 保修期:12个月,按承诺为准 交货期:60日历天 |
本次谈判小组组长:杨晶; 成员:杨泽全、张云芳 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请中标人到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后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异议方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进行答复。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本公示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本次成交结果。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采 购 人: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云南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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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大理 招标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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