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24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005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1月04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2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物业管理 | 1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30582.00 |
采购单位: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51号/88126025
中标供应商: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评委会名单:罗国芳、周忠慈、梁赛珍、邹祥法、张帆 |
| 六、采购文件: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18005G_2018124124711.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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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87187955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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