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江北区政府1-3号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24 |
|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江北区政府1-3号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JBZFCG201781 |
| 二、项目名称: | 江北区政府1-3号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1月0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2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物业管理 | 1 | 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81552.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89184782
中标供应商: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218号
评委会名单:祁晓光、邹祥法、潘忠甫、盖晓芳、郑露 |
| 六、采购文件: | 江北区政府1-3号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122501_201813134613.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 | |
| | 采购机构: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微、王波 联系电话:87667851、876676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采购办/87388097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