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慈溪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24 |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慈溪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CXZFCG2018002 |
| 二、项目名称: | 慈溪市公路养护中心车辆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2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CXZFCG2018002-1 | 慈溪市公路养护中心 | 汽车、电车(含地铁车辆)、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 | 1台 | 宁波重汽豪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76000.00 |
中标供应商: 宁波重汽豪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龙山春和集团内
评委会名单:俞彤、董伟明、胡文乾、戎国芳、夏杰 |
| 六、采购文件: | 2018002_2018124102941.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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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63989061 传真:63989921 联系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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