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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山区园林四所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上午公告]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1月25日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四所的委托,就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项目(项目编号:WYCZ30117-03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WYCZ30117-031 项目名称: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联系方式:010-8936864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四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青年北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女士,010-693191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内容: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范围内所植林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养护和管理工作。 采购用途: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养护和管理 合同履行日期:三年(36个月)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晓宇,010-8936864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5日 总中标金额:117.068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兴科绿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车营村南18号 | 117.068400 |
评审专家名单: 张香梅、刘春红、郝如意、陈荣花、卜向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 建设规模:总面积147亩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工程名称: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WYCZ30117-031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四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青年北路6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693191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于晓宇 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096 定标日期:2018年01月25日 房山区2012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林木资源养护项目(阎村镇-南梨园村)养护和管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于2018年01月25日公开开标,开标会结束后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兴科绿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评标得分75.21分);投标报价1170684元(每年为390228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三年(36个月);项目负责人姓名:纪春梅;证书名称: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ZGD60056051;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创馨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评标得分72.79分);投标报价1171584元(每年为390528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三年(36个月);项目负责人姓名:肖萍;证书名称: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ZGD60061478;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富美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评标得分70.60分);投标报价1171221元(每年为390407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三年(36个月);项目负责人姓名:李燕;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编号:ZGB3901764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连续5个工作日(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2月01日)。 公示期内本项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的,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特此公示。 立项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7]581号 日 期:2018年01月25日
来源:北京北京市房山区园林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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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工程 房山区 项目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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