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新技(下午发布)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高新区丰达路与高安路东南方向储备地块110KV林城谷线迁改工程中标公告1月25日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 高新区丰达路与高安路东南方向储备地块110KV林城谷线迁改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鼎策ZB-2017-3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鼎策ZB-2017-307 项目名称: 高新区丰达路与高安路东南方向储备地块110KV林城谷线迁改工程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71-576653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滨河路28号南宁广告产业园产业大楼A座1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翌0771-581694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0771-5766534 传真:0771-5766404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0771-576653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总中标金额:416.181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4161817.00元(大写:肆佰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壹拾柒元)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51-1号 评审专家名单: 陆一春、廖孙健、李德平、张艳、陈容斌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名称: 高新区丰达路与高安路东南方向储备地块110KV林城谷线迁改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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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广西 项目 工程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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