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涉税业务管理等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涉税业务管理等服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JK-2017-CSFW-006 三、开标日期:2018年1月25日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1 |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聘用中介机构参与涉税业务管理等服务采购 | 淄博信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张店区华光路79号 | 淄博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周村区青年路128号 |
六、评委会成员名单:程志国、卜莉莉、巩慈贤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淄博经济开发区联通路西首(金融创新谷) 联系人:巩先生 联系方式:0533-6508003 2.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5号国贸大厦A座1907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33-6670150 发布人: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