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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一月)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QXCG2017F311/FS(6)2017285GNN]中标结果公告1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7F311/FS(6)2017285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7F311/FS(6)2017285GNN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771-280805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工 1807779603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0771-280805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5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null | 无 | 0 | 11.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毛菊宁(组长)、杨焕喜、傅廷汗、卢建新、黄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就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市生态宜居特色小镇(伶俐镇)镇区改造工程设计 [QXCG2017F311/FS(6)2017285GNN] 二、项目简要说明: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 建设规模:外立面改造、新建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景观提升工程、交通旅游标识等。项目总投资7380万元。 资金来源:100% 城区财政资金。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宁政府采购www.purcha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 五、评标日期:2018年1月18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0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毛菊宁(组长)、杨焕喜、傅廷汗、卢建新、黄强 招标人代表:梁发萍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下浮系数):11%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七、联系事项: 1、招标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077796039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08057(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1月25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月25日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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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设计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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