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700052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 |
| 代理机构 |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宜宾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831-627272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6200531 |
| 项目联系人 | 钟女士、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661057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26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4 |
| 开标时间 | 2018-01-25 09:30 |
| 中标日期 | 2018-01-26 10: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1-09 15:22 |
| 总中标金额(元) | 11982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公务用车(第2包);规格型号:商务车;数量:3;单价:3994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宜宾市捷安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学院路207号江北汽车城D区;供应商联系方式:王女士;中标金额:11982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李龍华、梁国平、黄隆清、颜学楠、周文阑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李龍华、梁国平、黄隆清、颜学楠、周文阑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采购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第1包、3包、4包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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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告链接 | 无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C36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至305室,联系电话0831-6610576。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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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