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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三期)PPP项[中午公告]目预中标、成交公告1月26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7年11月21 日就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三期)PPP项目(441900-201711-0007001001-001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PPP项目编号 :441900-201711-0007001001-0011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PPP项目名称 :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三期)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牵头方) 东莞市东清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成员) 东莞莞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代表:张立峰/曾国军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红棉二路红锋大厦四楼、五楼/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科技园2号楼303室 五、预中标、成交标的名称:东莞市各镇街水生态建设(三期)PPP项目 六、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2 月 01 日止。 七、联系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杜工,李工,邝工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联系电话:020-83546213,020-83540305,020-8354608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工 | 联系电话:0769-2339209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
| (三)采购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
| 联系人:王国全 | 联系电话:0769-23391083 |
| 传真:0769-23392092 | 邮编:523000 |
|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 |
| 联系人:采购监管科 |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来源:广东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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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东莞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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