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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滨东路(广场东路至二环路)项目初步设计中标(上午发布)侯选人公标1月29日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江滨东路(广场东路至二环路)项目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YDCG201705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DCG2017058 项目名称:江滨东路(广场东路至二环路)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联系人:陈雁洁 联系方式:0775-26868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同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万良路3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雁洁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5日 总中标金额:88.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评审专家名单: 赖剑 池丽平 冯斌 刘娇 张彩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江滨东路(广场东路至二环路)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YDCG2017058 | 招标人 |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道路长度为2366.5米。配套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及绿化工程。 | 开标时间 | 2018年1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 1 月 2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1月 31日 | 预中标人 |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 | 投标总报价 | 捌拾捌万贰仟元整(¥882000.00) 最终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的设计费,乘以投标报价除以147.41万元作为最终设计费。若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作为计费额计取的设计费高于投标报价的则按投标报价计付。 | 服务期限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项目负责人 | 梁永芳(证书编号:121079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 | 捌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883600.00) 最终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的设计费,乘以投标报价除以147.41万元作为最终设计费。若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作为计费额计取的设计费高于投标报价的则按投标报价计付。 | 服务期限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项目负责人 | 卢剑桥(证书编号:126563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投标总报价 | 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 最终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的设计费,乘以投标报价除以147.41万元作为最终设计费。若按批准的概算建安投资额作为计费额计取的设计费高于投标报价的则按投标报价计付。 | 服务期限 |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 项目负责人 | 俞秉男(证书编号:1209306)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玉林市玉东新行政审批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85980 0775-2695757 | | | | |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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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工程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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