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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淮南市第三、四水厂水(2018)源地保护工程中标公示1月29日
淮南市第三、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第三、四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 2017CG193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发布日期: 2018/1/29 开 标 日 期 : 2018/1/26 9:00:00 五、采购人:淮南市水利局 联系人:倪杰 联系电话:2123613 地 址: 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中路128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文娟 联系电话: 18655427129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上东锦城B座1904室 七、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陆佰捌拾陆万零贰佰伍拾贰元捌角柒分 (¥:6860252.87元)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 八、中标(成交)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九、(社会)监督员: 吴玲娣 十、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2018年1月29日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 | | |
来源:安徽淮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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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招标 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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