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CJZCS-201800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7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1月3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教学用笔记本电脑采购 | 山东隽硕商贸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8号 | 319532.00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吴晓东、张辉、王鹏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1307号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方式:13793325788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A座2312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0533-6191885 邮箱:zbzcfazheng@126.com 发 布 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