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2018)列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中标公告1月30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伪满皇宫博物院的委托,就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HCG[2018]0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HCG[2018]0002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 项目联系人:胡海月 联系方式:0431—8117733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波 刘若楠 0431-8284337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海月 0431—8117733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30日 总中标金额:337.01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吉林省乾旭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伊通大街15号(永宁街B5-9-1) | 337.012600 |
评审专家名单: 徐炳范、李春媛、张广山、陈丹、籍宁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红色旅游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公告 受伪满皇宫博物院的委托,我公司对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暨东北沦陷史陈列馆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改建与人行步道改建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THCG[2018]0002 预成交人:吉林省乾旭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337.0126万元 预成交人地址:伊通大街15号(永宁街B5-9-1)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月9日; 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1月30日;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炳范、李春媛、张广山、陈丹、籍宁一; 以上结果如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无疑义,预中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采 购 人:伪满皇宫博物院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海月 电 话:0431-8117734 地 址: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2018年1月30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吉林伪满皇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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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道路 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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