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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7年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市民广场及东侧广场和中都国际高等研究院(2018)物业管理(二次)中标公示1月31日
2017年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市民广场及东侧广场和中都国际高等研究院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物业管理(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 采购人地址:凤阳县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写字楼606室 联系电话:18555111212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7年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市民广场及东侧广场和中都国际高等研究院物业管理(二次) 2、 项目编号:czcg201801-050(ZFCG-F2017119)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该项目涉及凤阳县政务中心综合楼、市民广场及东侧广场和中都国际高等研究院公共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内外秩序维护管理、环境保洁服务管理、停车服务管理,会议服务及特等服务等。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8年1月31日 2、 中标公告日期(3个工作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伍拾肆万陆仟叁佰玖拾捌圆零柒分/年 小写:2546398.07元/年 中标主要标的:见附件。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张羿 联系电话:13909606219 采购代理机构:陶中义 联系电话:18555111212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来源:安徽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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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国际 安徽 凤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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