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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恒丰银行(中午公告)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消防工程中标公告1月31日
山东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消防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FYH-2017-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FYH-2017-001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昌乐支行消防工程 项目联系人:耿相玉 联系方式:1301169977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奎文区胜利大街3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耿相玉 130116997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2月5日开工,2018年4月5日前竣工,总工期60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樱前街13291号九龙大厦33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雪迎 0536-886768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31日 总中标金额:35.430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山东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潍坊高新开发区银枫小区B区 | 35.430960 |
评审专家名单: 陈震、姜言江、陈立君、周子正、王金玲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元) | 消防工程 | 山东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354309.60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山东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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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潍坊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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